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玄清君:“这是留给你……”看清了鸣玉仙子的眼神,他欲言又止,认命地拿出五百灵石,递给南荼。
“这些灵石还请南姑娘收下,用来修复饭馆,重新购置摆设。”
在南来饭馆突破的市场价五百上品灵石,已经是众人公认的公道价,就这么点灵石就能换突破的时候不挨雷劫,不受种种阻碍,简直不要太划算好吗?虽然没有放在明面上,一众人也都自觉遵守这个规矩。
伏玉珂忙说:“多谢玄清君解囊相助,等离开秘境,我自会将双倍灵石送到赉侯山山门。”
玄清君脸上笑眯眯,心里在滴血,秘境外的灵石有什么用,就是这抑灵域里的灵石才值钱!
这下给鸣玉准备的灵石没了,他到哪再去弄五百块来?难不成要学无相剑尊,打历练弟子的主意?
这实在是……太缺德了。
他对上一旁无相剑尊谢飞光的眼神,感受到了浓浓的敌意,那眼神分明在说“怎么,你也要和我抢生意?”
谢飞光的赌坊最近相当红火,只要是误入暮云镇的仙门弟子,总会被他层出不穷的花招引诱进门,再输的连裤子都不剩。一时间谢飞光攒灵石的进度喜人,居暮云镇诸位之首。
谢飞光还振振有词:“这些小弟子平时在门派里被保护的太好,不知道外面世道险恶,赌坊是什么好玩的地方吗?竟然能被一点蝇头小利引诱进去,真是半分定力都没有。就是要让他们十赌十输,记下这个教训,才能叫他们以后见到赌坊就绕着走。”
凌霄门的青云长老也占了先机,先去开了当铺,配合灵石当银子的流程,从中还能抽一成利,而玄清君自认为手握灵石万事足,每日和鸣玉仙子耕樵渔读自得其乐,明显晚了一步,留给他的机会已经不多了。
想到这,玄清君收回视线,下定决心。
本故事为架空历史。本故事纯属虚构。有雷同纯属巧合。请勿带入现实。请勿模仿。请勿当真。本故事讲述了,大溪国,北苍国,南莫国之间的纷争。......
主打阴谋算计,悬疑,反转,喜欢这类风格的可放心入坑。家族被灭,被悬赏,被追杀,在各大家族间游走,在生与死之间反复横跳。天赋不够,心计来凑。炼气期又如何,一样可以算计死金丹。废灵根又如何,一样可以加入大宗门。被大势力追杀又如何,一样可以让大势力分崩离析。没资源又如何,一样可以凭借心计让你们乖乖把资源送过来。你们可以说......
那个苗族少年,说他不会下蛊。 在无数个如虫子啃噬般辗转难眠的夜晚,我不得不承认一件事。我好像爱上沈见青了,那个淡漠俊美的苗族少年。 —— 厄运是从那场自驾旅行开始的。 在苗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,我瞥见了藏青色长袍的一角飞掠而过,那是我看沈见青的第一眼。阴冷的少年像盘踞在角落的毒蛇,贪婪的眼神让我不寒而栗。 彼时我尚且不知,我再也走不出这片苗域了。 我这一生,见过三次沈见青的蛊盅。 第一次时,我在吊脚楼的窗下指着蛊盅笑问:“沈见青,这里面是你的蛊吗?” 那个苗族少年置身在阴湿里,身上的银饰闪着森冷的光:“李遇泽,我不会下蛊。” —— 第二次时,我被禁锢在少年单薄却有力的怀抱里,余光锁着那漆黑的蛊盅。我问:“沈见青,你会下蛊了吗?” 少年的声音贴在我耳边,潮湿黏腻:“李遇泽,我不会下蛊。” —— 第三次时,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后了。我颤抖着双手,很缓慢地打开了那蛊盅…… 疯批偏执美人攻(沈见青)x清醒温润倔强受(李遇泽) *第一人称预警* *强制爱预警* *各种设定为剧情服务,纯属虚构,不要代入现实哦*...
方远穿成了书中的炮灰师兄,书中他和其他人都疯狂地爱慕小师妹,为小师妹痴为小师妹狂,为小师妹框框撞大墙。 可惜最终是反派萧情得了手,不仅杀遍所有情敌,抱得佳人归,还在娶回人后将其冷落深阁,踩了正派一大脚。 方远:呵,远离剧情保平安。 然而在看过小师妹一眼后—— 真香。 * 方远暗戳戳的喜欢人家,具体表现为: 帮中了药的小师妹盖上被子; 帮受了情伤的小师妹盖上被子; 帮投怀送抱的小师妹盖上被子; 这过程中,方远觉得小师妹也喜欢上了自己,具体表现为: 他不小心亲到了小师妹的脸,有点软; 小师妹羞涩一笑。 他不小心抱小师妹扑街了,有点重; 小师妹羞涩一笑。 他不小心撞到了小师妹的白肚肚,有点硬; 小师妹意味深长。 直至某日,方远和中了情药的小师妹一起滚到了洞穴中,发觉不对:“……” 那人眼神幽深,有力的手臂紧紧搂住了他:“好师兄,怎么不说话了?” 不敢、不敢动。 * 那天,小师妹变成了好兄弟,方远哭着离开了门派,决定去寻找天涯另外的芳草。 然而刚出门派,他就遇见了等候已久的反派。 反派脱下了面具。 方远:…… 这赫然是他刚才负心抛弃的小师妹。 ①1v1,结局HE,攻女装清冷美人,男装神经病挂,左右手互博,前期箭头看不出,但唯爱受,弯成蚊香 ②剧情流×感情流,慢热,微修罗场。 ③喵=v=...
耿煊穿越到一个诸国乱战、动荡黑暗的世界。在这里,罪恶无处不在。作恶者把持权柄,掌握力量,作恶愈盛,权柄越高,力量越强。士农工商,三教九流,身在尘网,孰能得脱?看着人人头顶红名的世界,耿煊轻声道:“我必将涤净这一切!”...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,......